【記者陳明秀╱高雄報導】有關高雄市議會今(22)日總質詢時,針對各項基金的動支程序提出質疑,並對於法定「併決算」的方式,認為是規避議會監督,高市府特別澄清,無論是基金或公務預算,都會依法編列送議會審議,惟因預算性質不同,動支程序各有規定,不過都是會依照規定辦理,並接受議會監督。
  環保局表示,有關環境保護基金的經費動支,均依照相關法令規定程序辦理,編列附屬單位基金預算,提送議會審議通過依法動支,對於年度中為因應空氣污染改善,或節能減碳措施等臨時性需求,亦會依照基金用途擬訂計畫,先依規定提報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依法定程序辦理併決算,並隨決算流程一併送議會,並依法接受議會的監督。
  而高雄市的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不僅是全國第一,規模最大,範圍最廣,也是租金最便宜,使用最方便,尤其是去年推出一卡通記名租賃制度後,大獲好評,使用量逐月攀升,上(10)月的使用量,已經高達12萬餘人次的歷史新高點。
  不過,公共腳踏車之所以能夠成為高雄市最環保的綠色交通工具,最主要還是依賴環境保護基金的全力投入,特別是近一年來使用量已成長百分之一千,民眾對於公共腳踏車的需求大為增加,對於租賃站的擴增更為迫切,絕非一年半之前預算編列時所能預估掌握,故為滿足學校、社區、醫院等民眾熱點的擴站需求,都是依照規定以併決算方式,動支經費及時投入公共腳踏車的擴展及建置。
  環保局也表示尊重議會決議,重新檢討預算編列流程,儘可能及早規劃環境保護基金的相關支出,配合年度預算編列,納入基金預算辦理。
  另外,地政局也表示,為促進高雄市土地利用,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等業務,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及「高雄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設置「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依法辦理各項平均地權業務。
  至於進行土地開發,若有盈餘,除以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精神回饋地方建設之外,另依行政院規定規定,平均地權基金現金未分配剩餘,可經預算程序繳庫,因此,高雄市政府將平均地權基金盈餘繳交市庫,納入歲入預算,或者支援公共建設,皆屬依法有據,其目的皆是為服務高雄市民。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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