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志仁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自105年9月起陸續接獲許多民眾陳情,指繫情生命禮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繫情公司)以「加入股東」、「每年增值本金4%」、「搭配殯葬服務」等方式,招攬民眾加入由「山寬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山寬公司)」名義所發售之「如意生活契約」,實際卻是行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實,並巧立「繫情集團」藉由合法之「繫情生命禮儀股份有限公司」用「障眼法」來掩護「山寬公司」所販賣之非法生前契約,以「平行服務」為幌,跳脫主管機關民政局的監督,且對參加民眾宣稱除每年有4%回饋金、繳費期滿每年再回饋新台幣每年2500元來吸引民眾購買「如意生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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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管理條例第2條第16款對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定義為﹕「指當事人一方或其指定之人死亡後,由他方提供殯葬服務之契約,」,同條例第51條規定,須將預先收取費用之75%交付信託。可見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立法旨意主要是生前能預約辦理死時的殯葬服務,以免面臨死亡問題時親朋好友無法適從。山寬公司即利用此一特性,為規避主管機關之監督及交付信託,另以「如意生活契約型態」向民眾以「繫情公司」能對殯葬禮儀「平行服務」為擔保,詐騙民眾購買,之後民眾非但沒有領到4%回饋金,就算契約屆期後,山寬公司續設一套謊言誘騙消費者改簽繫情公司所屬合法生前契約,惟繫情公司變換經營權後,民眾欲依據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規定解約退款,均遭繫情公司拒絕。繫情公司利用與山寬公司成立所謂的「繫情集團」長期以來誘使消費者簽訂契約,有消費者被騙金額甚至高達800萬元。且消費者購買山寬公司契約,卻是繫情公司或義山公司開立發票,業者此操作誤導消費者取得合法殯葬禮儀服務;嚴重影響生前殯葬服務市場。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令所屬殯葬管理處於105年11月29日對繫情公司廢止其經營許可,並對山寬公司裁處罰鍰新台幣300萬元。對濫開發票及違反銀行法部份,分別移送國稅局及檢調單位偵辦,並代消費者向高雄地檢署轉提出背信罪告訴,命令信託銀行將信託金額凍結並造冊經殯葬處同意後發還消費者,以免繫情公司假藉解、履約名義侵占消費者款項;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並呼籲,繫情公司於市場上另設有「義山生活事業有限公司」加入違法販售行列,如有購買上述三家公司「如意生活契約」之消費者,儘速與殯葬管理處連絡,以便協助循司法途徑解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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